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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历史三:县境分割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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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3-10-22 15:07:56
  (1842年—1898年)公元1842年即清道光天化日2年7月24日,中英签订不平等的《南京条约》,使新安县的香港岛被英国占领。公元1860年即咸丰10年11日,新安县的九龙半岛也因《北京条约》而被迫割让给英国。公元1898年即光绪24年4月21日,清政府又与英国签订《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,又将新界租给英国,为期99年。此后,新安县原有的3076县,县治仍在南头。抗战时期,南头在日本南侵下沦陷,宝安县政府迁往东莞县。当时的深圳虽然成为日治区域,却有支威震南疆的东江游击纵队在山岭活动。全国解放后的1953年,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,交通便利,人口聚居较多,工商业比较兴旺,便将宝安县治东迁至深圳墟。深圳建墟是在清朝初年。由于这一带水泽密布,田边又有一条大水沟,故取名深圳。  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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